7月2日,山东菏泽一校长之子被指伪造档案冒名参加工作,且11岁开始就领着国家工资一事引发热议。自称当事人的张健在社交媒体上爆料称,2014年11月,他查到有个和自己同名、同姓、同身份证号的人在菏泽市牡丹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上班,才知道在1999年自己被当时只有11岁名叫邱之豪的人冒名顶替,对方从当时起就一直拿着国家工资。
7月2日,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政府发布通报,对5名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。被举报人邱之豪(冒名张健)之父邱兆海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和撤职处分,对被举报人邱之豪(冒名张健)给予除名。
这个安监局有个11岁小孩在上班,劳动局教育局不去查?确定这不是在雇佣童工?安监局没责任?上班不用考勤?他家里其他人是不是都安排完了,连他儿子都有坑蹲, 这个管理局里涉嫌都是这位校长的人吧?
学籍顶替,11岁领空饷,这种乱象频发,恐怕不是一天两天能养成的。只有你想不到的,没有他们干不成的,俺们算是服了!
就连个小小的校长都可以这样操作?真的很可笑,一个11岁的孩子,就领着国家工资了!
这山东省的冒名顶替,简直是让人始料不及!槽点太多!都不知道从哪里开始吐了!
11岁就吃公粮,钱不追回来吗? 孩子违法时年龄不够,不构成犯罪,父亲这不是明摆着侵吞国家资产吗?当数罪并罚!
就这样?不扣除这些年的工资奖金,对得起纳税人不??不抓起来判刑,对得起退伍军人不?一个校长就有这能耐吗?不深查对得起山东人民不?
不用判刑?屁股拍拍就了事了?居然又是开除免职,这是古代的刑不上大夫么!
也许很多人说不止山东这样,其他地方也有问题。但我们希望这次能好好整治山东。给其他地方做个样子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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